作文读后感怎么写(精选15篇)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1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黑人奴隶,人们都叫他汤姆叔叔。作为奴隶的汤姆为了帮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筹集急需的资金,被迫卖给了海利。后来海利又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伊娃小姐。
伊娃小姐去世后,伊娃小姐的母亲又把逆来顺受的汤姆卖给了他的最后一个主人———雷格。雷格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汤姆叔叔为了保护一个黑奴,被他最后一个主人雷格打死了。书中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从汤姆叔叔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汤姆叔叔宁肯牺牲自己也不出卖别人。
汤姆叔叔一生都相信上帝,坚信自己的信仰,即使在面临自己悲惨的命运时始终如一。伊娃小姐的善良也让我印象深刻,伊娃小姐对黑奴们很好,尊重他们,从不打骂他们,把黑奴当作自己的亲人,伊娃小姐快要去世时还关心着这些黑奴的命运。从伊娃小姐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和善良。希望大家一起都来看看这本会让人受到启发和激励的书吧。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2
九岁的凡卡,本应该和我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认真地读书的,而他却在一个鞋匠铺里打工,这个鞋匠主人不但没有给小凡卡足够的食物,反而随时打凡卡,还让凡卡睡在冰冷得让人发抖的过道里,只管自己的孩子的幸福,不管凡卡的死活。如果现在有人像那样对待小孩,铁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那个社会,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在莫斯科是富人的天堂,根本不是穷人呆的地方。凡卡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任何人的欺侮。读到这里,我的心情由平静变为愤怒,憎恨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同情凡卡的命运......
凡卡生活在一个沙俄时代黑暗的社会,像凡卡这样命运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衣食无忧。想到这儿,我不禁热泪满面,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
九岁的凡卡正在受着百般折磨,而我们却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坐在空调房里吃着肯德基;在电子游戏厅里肆无忌惮地玩着游戏。我们都有慈祥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那个温暖、舒适的家。他是个孤儿,没有地方落脚。我们都有漂亮的衣服,名牌球鞋。凡卡却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破衣服,打着赤脚。我们一日三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凡卡却只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喝一点稀粥,甚至没有吃的。跟凡卡比,我们是生活在蜜罐里,却常常不珍惜,浪费粮食。对父母一句不中听话,还大发脾气。学习上还觉得自己苦了、累了。这是多么的不应该。我们太幸福了!
想想《凡卡》,再想想我们。我们的心中是否应该燃起一股斗志呢?如果是,那这股斗志又是什么呢?同情但又无能为力;憎恨却又束手无策。还是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呢?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3
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主人公(圣地亚哥),使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老人与海》的故事很简单,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84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老人把它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可想而知,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意志啊!
他这种坚持不懈,自信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仍坚持带领子孙后代来开山。终于感化天帝,命山神搬走了这几座山。还有“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等等,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
《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会因为朋友的背弃而伤心,自暴自弃。但是,自从我读了《老人与海》后,想想渔夫,再想想自己,就觉得自己碰到的不是问题。同学们,人生谁没有失败过,最重要的是在失败过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改正。
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大家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4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就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就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l)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就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就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思想的升华。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5
想必大家都读过《弟子规》吧,《弟子规》里的资料蕴藏着许多道理,只要我们反复回味,就会有许多体会了。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唤,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很久才回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读到那里,我觉得自己没有做到……关于爱情的签名
有一次,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大扫除,而我在做妈妈布置的“海量”作业。经过两个小时的“拼搏”,我最后把“海量”作业给消灭了。没想到,我刚刚写完作业,妈妈就叫道:“阿怡,帮妈妈洗洗拖把吧!”我听了,说:“妈妈,我刚刚才把作业给做完,手都麻了,你又叫我去洗拖把,我很累啊!”妈妈说:“我干了一天的活,可把我给累坏了,叫你去洗拖把都不肯去。唉!”我听了,又说:”下次大扫除我就和你一齐干活,这总行了吧!”妈妈听了,说:“唉!算了,你还是好好学习吧!”
此刻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妈妈。妈妈期望我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就什么家务活都不让我干,全部家务一向都是她做的。此刻,妈妈很累很累,叫我帮她洗个拖把,我都不肯。唉,妈妈上班回来已经很累了,回到家她还要忙个不停,我又何曾帮过她干过一点活呢?平时,我在看电视的时候,她叫我回去复习,不好再看电视了,我都是慢吞吞地去做,有时甚至不听呢,净和她“唱反调”。妈妈处处都为我着想,可我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呢!但是,我此刻决定改变自己,要做一个好孩子!
今后,我必须会做个懂事、听话、勤劳的好孩子,学会帮妈妈分担辛苦,让妈妈不再为我的学习操心。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6
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终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己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可以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现在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面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7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曾经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知道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应该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己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8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9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10
英子奶奶没有用那些特别好听的妙词妙句写成长篇大论,她是用一些家常语言来表达出她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让各位读者更加容易懂得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这样也更加突出老北京的样子,让读者完全的浸在自己的文字里面了。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11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12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 《昆虫记》
很奇怪的感觉,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明显感觉到法布尔的看法与大部分的人不同。大部分的人觉得:蜘蛛有毒,而且会致人与死地。但在法布尔的手中合理正确的角度上把许多昆虫的特点、爱好、外形、生存等等写的栩栩如生。他把他看见的所有虫子,包括爬行的、飞行的、会变色的等等都写了进去。并把这些昆虫的一生给写了出来,让人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虫子有毒没毒,或对你有什么帮助,你都知道。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法布尔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
瞧!雪地忙忙碌碌的瓢虫,优雅翻飞的蝴蝶,身影矫健的蜻蜓,还有那树上狂热唱歌的蝉和那尽兴弹琴的蟋蟀。仿佛就在眼前似的。使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食粪虫屎克螂。它会把粪做成小圆球滚回家的家伙。看了才知道,原来这些家伙运粪球的时候居然是倒着走的,为了不引人注意通常还挑难走的路回家,除了要克服漫漫长路上的艰难险阻,还要时时刻刻留神可能来抢夺劳动果实的拦路劫匪或装扮成搭档的骗子。功亏一篑是常事 好不容易搬到家里,暂时放一放,先把藏匿的洞挖好,谁知什么都做好以后粪球不见了,在家门口被偷了,可是它并没有受命运的打击而沮丧,它搓搓双颊,伸伸触角,吸吸空气,然后飞向附近的斜坡又开始觅食了。
《昆虫记》,带给我的启示是:要热爱大自然,不伤害昆虫们;在作者法布尔的身上我们因学习他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13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14
提起雷锋叔叔,爸爸妈妈这一辈人总是会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因为他们是在雷锋精神的影响下长大起来的。雷锋就是他们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雷锋叔叔离我们很遥远,雷锋叔叔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都不太清楚。
上个星期,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读《雷锋日记》,并写下读后感。一回到家,我就上网找到《雷锋日记》,并饶有兴致地看起来,谁知一看就入了迷。随着阅读的深入,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仿佛看见一身军装的他正笑眯眯地向我走来。雷锋叔叔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他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了,所以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有一次,他到电影院看电影,因为机器故障,电影没有按时放映,他就掏出书本来看。他就是这样争分夺秒地学习的。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会有的。
看完雷锋叔叔的光辉事迹,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也很想多学点知识,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是我就是不肯用功。我太贪玩了,电脑游戏、悠悠球对我太有吸引力了。每天一回到家,就想上楼去玩电脑游戏。能完成作业就不错了,从来就不想去复习功课。爸爸妈妈时常催促我学习,可我总是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边风。
读了《雷锋日记》,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学习要靠自觉,要勤奋,要刻苦。我以前消磨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今后我要学习雷锋叔叔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挤出时间学习,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也希望不太爱学习的同学也去认真读一读《雷锋日记》,相信他们也会从中受到不少的启发和教育的。
作文读后感怎么写 篇15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