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而我在意的不是“颜如玉”,更不是“黄金屋”,我在意的是读书本身这件愉悦的事情。
我对书有一种原始的喜欢,好像在琳琅满目的商场,只要一看到书,那其他一切都统统被我忽视了,用一首歌曲《我只在乎你》里的一句歌词改编就是:任其他一切堂皇我只在乎你……
记得第一次碰触到书是小学三年级,班主任送了我一本《哪吒》,我刚看了开头一段,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接下去趁着下课十分钟看;做完作业看;晚上躲在被窝里看……
从那时开始,书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越是读多了书,我发现自己会变得更加谦逊。
因为,我十分感叹,感叹作者的文笔怎么会这么幽默以及充满创造力。譬如《围城》一书有一段大致是这么写的:她的牙齿上有口红的“血迹”,就像谋杀案的一道线索……
作家就是这么智慧与幽默,我望尘莫及。所以,我更加坚定了要多读书的目标,将来也能写出“千古名句”。
通过读书,我发现,读书可以提高人的人文素养,也就是现在网络用语的“逼格”。比如看见俊男美女,没读过书的估计只会说:好帅!好美!——如此的语言太过苍白,一点格调都没有。
但是,当我们看见俊男美女,盈盈一笑道: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样的语言,是不是更有格调呢?让人直呼:太牛逼了!果然是读书人,有文化!
你们看,读书多了,到了可以发挥能力的时候,只要小试身手,便会赢得赞许,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激励。
关于读书的乐趣实在太多,笔者就先行搁笔了,改日与你们促膝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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