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夕阳,我不禁想起了他。
他大概十五岁了,长得很帅气,浓眉大眼的,还能说会道,穿着也整齐干净。美中不足是他的鼻子,平平的。
据说他幼时曾高烧不退没有及时治疗导致原来挺高的智商降下一大截儿,傻乎乎的,挺爱笑。我问他一个朋友:“他那么傻,为什么口才那么好?为什么你们愿意做他的朋友呢?”我含着嗤笑看了看正在不远处读书的他,我声音不大,但吐字清晰,他一定也听到了,但只是微微抬了下头,又继续去读《十万个为什么·生物》了。
他的朋友也看了他一眼,随即用严肃而含着敬佩的声音说:“他很努力。”
他的名字自始至终我也无处知晓,只知道这个人是我一个朋友欣欣的哥哥,她对我抱怨说:“我哥很努力但是好难学会,炒鸡蛋饭我都教了他好久!我真想说他傻。”
“你哥的朋友都很敬佩他,说‘他很努力’。”我说。
听了这话她微笑:“是的,这是我唯一为他骄傲的地方。”
我不由得看向角落里的他,那张掉漆的木桌和旁边漂亮的卡通书桌成为鲜明的对比,他坐在木桌后面,津津有味地看着《红豺》。木桌是他自己做的,油漆也是自己涂的,已经用了好几个年头,还是舍不得丢。
我是在夕阳里走的。
“静儿,我们该走了,快要开学了。”妈妈对我说,把帽子扣在我脑袋上。他没有来,只有欣欣跟在我后面。
车子动了。我坐在后座向后望去,欣欣红着眼挥舞着手,他也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静静地看着我走,格子上衣在风中轻轻拂动,衬着他白净的脸。夕阳的余晖给他镀上金边,他像太阳,正用他奋勇向前的精神以及他宽阔的胸襟照耀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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